招标公告
(网上电子招标) 圆山新城中部组团琥珀路等三条配套道路工程第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圆山新城中部组团琥珀路等三条配套道路工程第Ⅰ标段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16]E0001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圆山新城龙海市九湖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第Ⅰ标段包含琥珀路HK0+460-HK0+880、纵八路Z8K0+000-Z8K0+675.382,建安造价约为5800万元。具体规模如下:(1)琥珀路HK0+460-HK0+880:西起纵八路,东至纵九路,起点桩号HK0+460,终点桩号HK0+880,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为420m,道路红线宽46m。(2)纵八路Z8K0+000-Z8K0+675.382:北起南江滨路,南至漳码路,起点桩号Z8K0+000,终点桩号Z8K0+675.382,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为675m,道路红线宽46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2.4.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5.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监理服务费: 本工程监理费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万元),固定总价风险包干,任何情况均不调整监理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企业 乙 级资质或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资料)。
注:非本市建筑业中介机构的监理企业,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登记备案,并保证登记备案顺利通过。
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 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职称。
3.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员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备案完成前不允许更换。若中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所有成员原则上要一次性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备案,在招标人备案时,出现拟派人员不能在本项目备案的,中标人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解除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在其它项目备案登记,以保证招标人能顺利通过备案,并且须按以下规定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按壹万元/天;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伍仟元/天·人;监理员按叁仟元/天·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应赔偿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办法: 综合评标法 。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前3家(含3家)的投标人进入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名单,若各名次出现并列排名且多于3家的仅取前3家;若第3家所在名次也出现并列排名的将其一并计入。招标人从中标候选人名单中依次抽取第三、第二、第一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2月8日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捌仟 元整(¥ 180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1610 8010 0100 154602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金峰支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12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如因总监证书用于驻漳登记留存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漳州建筑协会出具的《外地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人员证件留存单》原件替代)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⑴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⑵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⑶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4.本工程定于2016年12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在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进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和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等网站上发布。
9.其他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将被视为同意承担本项费用;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10.联系方法
招标人: 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
电话: 0596-6289989 ; 联系人: 小莫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97 号第四层 , 邮编: 363000 ;
电子邮件: 327399733@qq.com ;
电话: 0596-2525163 ; 传真: 0596-2525210 ;
联系人: 小赖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地 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