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漳州九龙岭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国道324 线漳州九龙岭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16〕97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建设地点:漳州龙海市、高新区、漳浦县;其中:S1标段为K0+000~K3+960,S2标段为K3+960~K11+762。
⑵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道路全长11.77公里,起点位于高新区深水坑水库附近原国道324线,终点位于漳浦县官浔镇山边村附近,顺接原国道324线。本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3m,双向六车道。全线设置花都1号隧道2360m/1座、花都2号隧道997m/1座,均为双洞分离式,大桥209.5 m/1座、中桥218 m/3座、涵洞681 m/16道,互通5处。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机电工程、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总投资估算159899万元,其中建安费114122万元。
⑶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S1标段为24个月、S2标段为24个月,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为: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满且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备案止(保修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⑷招标范围:本工程项下所有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施工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
⑸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工地试验室1个,负责本项目S1、S2施工合同段监理和全线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⑴应当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且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监理企业名录库内。
⑵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和有效的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监理、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个数仅能为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双方均应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监理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主办方(投标人应优先选用本省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本省指项目地所在的省份);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任一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2.类似工程经验
⑴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类似工程经验
①路基、路面工程:自2011年11月1日以来,按1个合同段独立成功完成且已竣(交)工验收合格的总长11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普通公路(含高速公路)且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监理经验。
②隧道工程:自2011年11月1日以来,独立成功完成且已竣(交)工验收合格的1座2000 米及以上公路隧道的施工监理经验。
③桥梁工程:自2011年11月1日以来,独立成功完成且已竣(交)工验收合格的1座桥梁长度200米及以上的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经验。
⑵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经验
拟派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1年1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个已竣(交)工验收合格的一级及以上普通公路(含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且含有1座长2000米及以上隧道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职务,且应任满整个项目工期。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展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双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自行到代理机构处购买,售后不退。
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12月14日16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4.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形式:
⑴采用电汇:
投标人须提交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漳州农商银行延北支行
账 号:9080210020010000388574
⑵采用投标信用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叁拾万元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投标信用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5日 15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4008503300。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到现场签到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4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总监理工程师)应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总监理工程师未前来参加开标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 15时00分;
6.2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招投标大厅(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九龙大道270号内双菱写字楼五楼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596-2662989 传真:0596-26629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楼B区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人:小朱、小张 电话:0596-2926609 传真:0596-2965066
监管部门: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招 标 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