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龙文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工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湘桥路西侧、新浦东路南侧交叉口西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3372.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78.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94.5 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0365.74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门卫及地下室,配套绿化、室外道路及广场、综合管网等相关附属工程。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外工程、设备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903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45.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3.47万元、预备费用372.9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武装部新营区项目设计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装修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环保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本项目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6945.48万元 。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3]260号)和《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5〕37号)的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行情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1.62%计取,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监理服务费按实结算,实际监理服务费以经结算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监理服务费费率1.62%计算得出。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监理服务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工期延长,分期施工,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监理中标费率中,不再另行计取。投标时,投标人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暂按人民币 1082728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应用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③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④拟指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漳州市以外同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漳州市有在建项目必须同时提供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证明文件,且不得超过2个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月8日 00:00:00至2023年12月4日 09:30:00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4日 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形式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1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05929,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工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响路天隆名府一期4幢15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gs49999K@163.com
电话:0596-2940070,传真:/
联系人:徐洪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漳州市龙文区湘桥路西侧、新浦东路南侧交叉口西南侧龙文南路19号
联系电话:0596-2128106、0596-2931236、0596-21288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