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益民路北段(益龙路-北环城路)道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YC16317017(ZB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民路北段(益龙路-北环城路)道路项目施工监理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4]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芗城区古塘村,北起北环城路,南至规划的益龙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6822.54平方米,按城市II级次干道标准设计,道路长度975.18米,规划红线宽30米,实际用地红线宽度40米-60米(含道路两侧预留绿化带)。项目总投资估算41075.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29.8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主要包括路基路面、道路管线、道路绿化、道路照明、交通管理设施、环卫设施、邮政设施、消防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监理费按人民币柒拾柒万叁仟元整(即¥773000.00),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风险系数已考虑在合同总价内,如果有甩项发生,直接从监理服务费用中扣除,扣除的比例为甩项工程费用占原工程费用的比例,其他情况均不调整监理费用;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计划开工日期:以审批部门签发施工许可证的日期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计划施工期:暂定3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乙(含)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 五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II级次干路(含)以上等级且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II级次干路(含)以上等级且工程造价不少于5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监理业绩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同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非本市建筑业中介机构的监理企业,需严格按照闽建筑【2015】35号、漳建工〔2014〕75号文等有关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0.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11 日至2016年 10 月 15 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3家的,中标候选人应从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前3家(含3家。若各名次出现并列排名的,取前3家;若第3家所在名次也出现并列排名的,将其一并计入。)的投标人进入随机抽取。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 月 2 日12 时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 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帐 号:3500 1662 4330 5001 2599。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③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1 月 3日 8 时 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 月 3日 8时30 分;
7.3.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4.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明书(授权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备查)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备用。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 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备用时,需同时递交一份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以确保投标保证金顺利退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9.1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中标人按文件要求支付应承担的交易费。
9.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代理费为¥8000.00元整向中标人收取。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东侧万达写字楼A座26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6066334 传真:0596-6066271;
联系人: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栋2单元1408,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87827 传真:0596-2687827;
联系人:赖先生 黄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