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9】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海澄镇豆巷村、屿上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4613㎡,总建筑面积6212.56㎡,地下一层,地下人防兼停车场1132.56㎡,地上6层建筑面积5080㎡;项目同步建设停车场、绿化、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管网、围墙、篮球场等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及后期服务。
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监理人应响应委托人的要求。
2.4建筑安装工程费:3369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35%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47.5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万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47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漳州市市级优质工程(水仙杯)标准。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1)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且在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组织培训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业务第一期培训班合格人员名单”(闽监管协[2016]31号)、“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业务第二期第1、2班培训班合格人员名单”(闽监管协[2017]19号、闽监管协[2017]39号)及关于举办2019年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业务培训班的通知(闽监管协[2019]20号) 中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备注:投标人应自行附上培训名单扫描件,并用记号笔标识本单位位置。
(2)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网页截图为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8 日9时00分00秒至2019年 8 月13 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⑤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备注:按上述②或③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海澄镇山后村月港大道20-17号,邮编:363100
电子邮箱:/
电话: 0596-6561017,传真: /
联系人:康先生、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1578552116@qq.com
电话:0591-87513248,传真: /
联系人: 袁红菊、庄言、施哲祺、陈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龙海市石码镇
联系电话:0596-6560505、0596-65273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