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荔枝海生态景观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Y招标2017-05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高新区荔枝海生态景观提升工程(一期)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17]E000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州高新区荔枝海生态景观提升工程(一期);
2.2. 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荔枝海;
2.3. 工程建设规模:该生态景观提升项目规划在现有荔枝海公园的北侧,面向圆山大道,背对鸡母石观景平台,总体规划用地约150亩,规划建设有公园入口广场、大型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景观水系、公园绿道等设施,计划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建安投资估算约8563.22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高新区荔枝海生态景观提升工程(一期)工程监理,包括本项目的公园入口广场、大型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景观水系、公园绿道等设计施工图所含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监理;
2.5. 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后止。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设计单位: 待定 ;
2.8. 监理服务费: 监理费率 0.97 %,合同实施期间,监理费率不予调整。监理服务费按建安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计取,包干使用。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已包含保修阶段费用,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不再另行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非漳州市本地企业的投标人,已按漳建工[2014]75号办理驻漳信息登记;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9日至2017年8月23日采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9月12日12:00之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全 称: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61 020 100 100 353 289。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13日8: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同时将存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文件)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投标人应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参加开标并进行现场解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zz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衍后(院后)吉吉高办公楼2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6628911;
联系人:小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420室, 邮编: 363000;
电话:0596-2668059 传真: 0596-2861737;
联系人: 小陈。
监管部门: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0596-6620580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