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施工监理


【信息时间: 2017/3/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施工监理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漳蓝管经【201615号文和漳蓝管经【2016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或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地处龙祥北路以西,浦口路以北地块;   
2.2主要建设规模如下: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项目总投资11548.41万元,一期总建筑面积27953.36平方米,拟建35层教学综合楼、16层科学综合楼、12层阶梯教室、地下停车场、1幢体育馆、学校大门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等;本次招标建安总造价约8518.0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环保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以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的监理服务费费率发包价为1.33%,计费基数按经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计取,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财政审核及审计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监理服务费费率。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率均不调整。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②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或交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投标人拟担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担任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同类、同等是指(下同):一般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含2.5万平方米)且含人防地下室工程的监理项目。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应按《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闽人防办〔201564号)的要求提供入闽备案证明。
3.10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3   9 日至2017  3   13 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并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   3 29  12: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号:4234 7021 3631
开户行:中国银行漳州步文支行 (备注:若采用网上转帐开户行名称为: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  3 30 8: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先生、先生                                  
联系电话:0596-210836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金冠花园七栋七层 
联系人:  小叶、小王 
电话:0596-2913880
邮编: 363000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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