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派出所和港尾交警中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市派出所和港尾交警中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0】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龙海市公安局(业主单位)、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港尾镇梅市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554㎡,总建筑面积为5173.2㎡。其中派出所办公楼、执法办案中心2563㎡,派出所办证中心224㎡,食堂、派出所备勤楼1044㎡,交警办公、备勤楼1051㎡,门卫、监控室兼消防值班室40㎡,水泵房、消防水池239㎡,变配电室13.2㎡。绿地面积5913.5㎡,机动车停车位4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约220辆。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3751600元(含暂列金额¥1108686元,其中渣土收纳费868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梅市派出所和港尾交警中队建设项目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2375.16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根据《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监管协[2015]13号)并结合市场询价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87 %(固定费率。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施工造价增加等监理收费均不做任何调整。工期延长,分期施工,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监理中标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实际监理服务费=竣工结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监理收费费率1.87%),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423100.00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2)根据闽建【2016】5号文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要求,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监理企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监理企业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4)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5)为防止人员聚集,防控期间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能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要求投标人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现场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纸质保函原件加盖印章后一并在线上传。(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6)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月22日 08:00:00至2020年8月3日 18:00:00
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年8月3日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者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公安局(业主单位)、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福建省龙海市海澄镇,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563077,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 北路78号6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ujianpingcheng@163.com
电话:0596-2913128,传真:0596-2913128
联系人: 吴秋芬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公园西路82号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