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19线(联六线)漳州芗城区过境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bzz【2017】016号
本招标项目省道219线(联六线)漳州芗城区过境段公路工程己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7]38号及漳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漳交总工[2017]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圣王大道C标段终点(桩号K2+400),终点位于浦林村附近S208处(桩号K12+793.843),路线总长10.399km(含长链4.674m);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设计时速主路80km/h、辅路40km/h,路基宽度50m、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有大桥547.08m/2座、中桥119.04m/2座、土楼村分离式桥78m/1座、福林下穿厦蓉高速公路通道50m/1座,涵洞21道,通道9道;项目总投资约10.95亿元,其中建安投资约7.48亿元。项目分为S2、S3两个施工合同段,其中S2合同段起点位于圣王大道C标段终点(桩号K2+400),终点桩号K7+400,路线全长5.0km,设有大桥365m/1座、中桥37m/1座、土楼村分离式桥78m/1座,涵洞13道,通道3道,S2标段建安费约为3.84亿元;S3合同段起点为S2合同段终点(桩号K7+400),终点位于浦林村附近S208处(桩号K12+793.843),路线全长5.399km(含长链4.674m),设有大桥182.08m/1座、中桥82.04m/1座、福林下穿厦蓉高速公路通道50m/1座,涵洞9道,通道6道,S3建安费约为3.64亿元。
⑵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24个月;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为: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备案止(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2年)。
⑶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和工地试验室1个,监理单位中标后,需分成两个监理组,由路基或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组长,分别负责本项目S2、S3施工合同段的监理、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⑷招标范围:省道219线(联六线)漳州芗城区过境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缺陷修复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及试验检测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当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且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监理企业名录库内。
(2)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和有效的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2年 8月1日(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长度不少于8公里(含8公里)的一级或以上新建公路工程(必须同时包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且路面应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监理业绩;并且2012年8月1日(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单座桥梁长度≥300米的桥梁工程(公路桥梁或市政桥梁均可)的施工监理业绩;以上业绩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注:一级或以上新建公路工程业绩中的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必须在同一个项目里面,一级或以上新建公路工程业绩和桥梁工程业绩可以为同一个项目。)
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个数仅能为两个,其中一方应为施工监理企业,施工监理企业应同时具备符合上述2.1条款中要求的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和监理业绩;另一方应为试验检测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应具备符合上述2.1条款中要求的试验检测资质、CMA计量认证证书;双方均应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中试验检测单位可为事业法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为施工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具备与所承包内容相对应的资质。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5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展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所有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8月5日至 2017 年8月9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3.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自行到代理机构处购买,售后不退。
3.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 年8月28日 8时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
4.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4.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4.4开标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同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开标现场核验并拍照,总监理工程师未前来参加开标或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于 2017年8月25日16:00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该账户应为牵头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并写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全 称: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432566737446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zb.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B幢26层
联 系 人:小陈 电 话:0596-2123116
招标代理: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邮箱: zjobzz@126.com
联系电话:0596-2965573 传真:0596-2965572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
监督机构或部门: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芗城区交通运输局(行业主管部门)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