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发名都”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发名都”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经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16]E01020号 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漳州漳发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漳华路以北,九龙大道以西。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3486.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配电室等及土方工程、区内道路、室外活动广场、绿化及围墙、人防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及相关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等配套工程建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①本工程所有建筑单体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审核、缺陷责任期间监理(含地基与基础及基坑支护、土建、水电、消防、智能化、有线、电信、围墙、小区配套性工程、人防、公共部位的装修)等。
②本工程室外工程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审核、缺陷责任期间监理(含有线、电信、给水、消防、智能化、雨污管网、化粪池、景观绿化、供电、移动)等。
③包括本招标项目设计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含本项目装修等工程监理)。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按人民币 18 元/平方米计算,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风险系数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除甩项相应调减合同价款外,其他情况均不调整监理费用;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总建筑面积暂按45000平方米计算,监理费总价暂按人民币 捌拾壹万元整(¥810000元) 计算,结算时按规划审批的总建筑面积计算监理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3 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工民建、土建、建筑等)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同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6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省外监理企业应按闽建建[2015]35号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9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13 日至2016年 12 月 17 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3家的,中标候选人应从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前3家(含3家。若各名次出现并列排名的,取前3家;若第3家所在名次也出现并列排名的,将其一并计入。)的投标人进入随机抽取,招标人从中标候选人名单中依次抽取第三、第二、第一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整(¥15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1 月 3 日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如下:
账户名称:漳州漳发地产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账 号:35050166243300000165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月4日 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月4日8时30分;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费用
9.1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中标人按文件要求支付应承担的交易费。
9.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5000元计取,向中标人收取。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漳发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漳发地产有限公司 邮编:363000
电话:0596-7668905 联系人:小黄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09-2512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61156 传真:0596-2161156
联系人:小黄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管部门: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