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芗城区 2021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漳州二中宿舍 1、 2、3 幢(新路顶 20 号)等 17 个小区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芗城区 2021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漳州二中宿舍 1、 2、3 幢(新路顶 20 号)等 17 个小区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0】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二中宿舍1、2、3幢(新路顶20号),炮仔小巷17号新华市场周边片区(新华园、南国天地、新华商城、水德宫28号和40号),卫校小区,瑞京路184号公安小区,教育学院1-2幢小区,区公安宿舍,闽师大教师宿舍片区(含宿舍一区(新华西309号)和宿舍二区(县前直街36号)),民主路22号邮电小区和F1栋,胜利西路永辉大厦周边片区(包含胜利西路85号,胜利西路87号永辉大厦、四建宿舍,胜利西路89、91、93号(生资宿舍、交警宿舍、交通宿舍),胜利西路钟芬楼片区(包含胜利西路97号市建工宿舍、钟芬楼97号旧楼、胜利西路99号供销储运宿舍、胜利西路99号-1闽南日报宿舍和龙江花园1、2、3、4、4A、4B),新西市场周边片区(含建瑞大厦、建胜大厦、机关管理局宿舍及6个单位宿舍楼等),海防支队宿舍,佳苑花园一期片区(钟法路26号和青年路215号),广安大厦,青年路65号制药厂宿舍,青年路50号制药厂宿舍,元光北小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期施工范围漳州二中宿舍1、2、3幢(新路顶20号),炮仔小巷17号新华市场周边片区(新华园、南国天地、新华商城、水德宫28号和40号),卫校小区,瑞京路184号公安小区,教育学院1-2幢小区,区公安宿舍,闽师大教师宿舍片区(含宿舍一区(新华西309号)和宿舍二区(县前直街36号)),民主路22号邮电小区和F1栋,胜利西路永辉大厦周边片区(包含胜利西路85号,胜利西路87号永辉大厦、四建宿舍,胜利西路89、91、93号(生资宿舍、交警宿舍、交通宿舍),胜利西路钟芬楼片区(包含胜利西路97号市建工宿舍、钟芬楼97号旧楼、胜利西路99号供销储运宿舍、胜利西路99号-1闽南日报宿舍和龙江花园1、2、3、4、4A、4B),新西市场周边片区(含建瑞大厦、建胜大厦、机关管理局宿舍及6个单位宿舍楼等),海防支队宿舍,佳苑花园一期片区(钟法路26号和青年路215号),广安大厦,青年路65号制药厂宿舍,青年路50号制药厂宿舍,元光北小区。共17个小区,总建筑面积约41.86万平方米,主要对小区进行改造,内容包含给水网管改造、雨污水管网改造、道路改造、海绵城市改造、停车场改造、建筑立面改造、围墙改造、水电管网改造、消防改造、景观绿化改造、街面改造、空调架改造、广告牌改造、大门改造、路灯修缮改造、化粪池改造、新增沿河防护栏、垃圾点位、公安天网、智能化系统、阳光房、物业用房等内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内容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为5308.67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标准的8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86.36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日 08:00:00至2021年7月27日 08:30:00
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7月26日 12: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者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645-28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035290,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8059629,传真:0591-28059629
联系人: 郑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芗城区元光北路建设局大楼7楼
联系电话:0596-23086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