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K3+400-K7+400、K12+000-K12+242)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3]招030号
福建省漳州市(市、自治区)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K3+400-K7+400、K12+000-K12+242)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闽发改交通[2012]12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多渠道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K3+400-K7+400、K12+000-K12+242)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立交互通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计划建安总投资约11.2亿元。
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立交互通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 28 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通知进场后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负责本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全长4.257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立交互通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名录;
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施工监理企业资质;
③有效的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和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④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①自2008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一项长度4km或面积 7万 m2及以上的公路(级别为一级及以上)的路基工程及路面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②自2008年5月1日以来完成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经验。
2.3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2.4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个数仅能为两个,其中一方应为施工监理企业,施工监理企业应同时具备符合上述2.1条款中要求的两项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和2.2条款中监理业绩;另一方应为试验检测企业,试验检测企业应具备符合上述2.1条款中要求的试验检测资质和2.2条款中试验检测业绩;双方均应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中试验检测企业可为事业法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为施工监理企业。
2.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205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 12 月 16 日北京时间 9时 0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5.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5.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12 月 13 日 北京时间 17 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5.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牵头人账户汇出)(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5.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玖仟捌佰元整(¥49800元)。
5.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发布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4楼 地址:漳州市天下广场C区5幢205室
邮政编码: 363107 邮政编码:363000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人:小李、小洪
电 话:0596-6265559 电话:0596-2956050
传 真:0596-6669822 传真:0596-295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