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省干线联六线漳州龙文区过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3]160号、漳发改审[2016]73号文及漳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漳交总工[2016]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龙文区朝阳镇漳滨村附近(桩号K4+643.659),终点与联十一线龙文段平交(桩号K12+134.011),路线总长7.490km;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50m、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大桥907.6m/2座、中桥206m/2座、人行天桥58.5m/1座、分离式立交桥45m/1座;项目总投资约12.68亿元。项目分为A1、A2两个施工合同段,其中A1合同段起点位于龙文区朝阳镇漳滨村附近(桩号K4+643.659),终点桩号K9+150,路线全长4.506341km,设有大桥655.6m/1座,人行天桥58.5m/1座;A2合同段起点位于龙文区朝阳镇内林街附近(桩号K9+150),终点桩号K12+134.011,路线全长2.984011km,设有大桥252m/1座,中桥206m/2座,分离式中桥45m/1座。
⑵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为: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备案止(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⑶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个和工地试验室1个,负责本项目A1、A2施工合同段监理、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⑷招标范围:国省干线联六线漳州龙文区过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缺陷修复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当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且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监理企业名录库内。
(2)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和有效的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3年 9 月1日(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长度不少于8公里(含8公里)的国省干线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沥青混凝土)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且2013年 9 月1日(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桥梁长度≥100米的国省干线普通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以上业绩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个数仅能为两个,其中一方应为施工监理企业,施工监理企业应同时具备符合上述2.1条款中要求的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和监理业绩;另一方应为试验检测企业,试验检测企业应具备符合上述2.1条款中要求的试验检测资质、CMA计量认证证书;双方均应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中试验检测企业可为事业法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为施工监理企业。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5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展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自行到代理机构处购买,售后不退。
4.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 年 10 月 31 日 12 时 00 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该账户应为牵头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
4.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4.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漳州分行
全 称: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734711018260005134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 年 11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到现场签到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1开标时间: 2016 年 11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
6.2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幢24层
联 系 人:小陈 电 话: 0596-2123116
招标代理: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2616520 ;18605068527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荣昌广场C栋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