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亭路(宝莲路西侧-金塘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亭路(宝莲路西侧-金塘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漳芗发改审【2018】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招标人为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金峰经济开发区金珠片区(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607.78万元;拟建道路全长约179.96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主要建设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工程、综合管线(电力、弱电等)以及道路绿化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兴亭路(宝莲路西侧-金塘路)道路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517.61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费率按2.2%计取。监理费用按实结算,实际的监理服务费金额=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结算总价×中标费率(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招标时监理服务费暂按人民币¥11.39万元计。保修期(贰年)的监理费已包含在实施监理服务收费中,不再计取。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等情形,监理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20 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0 月 1 日 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10月 5日 18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8 年10月18 日 11 时 00 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者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地址: 漳州市金峰众创园创新楼 ,邮编: 363000
电话: 0596-2596283 ,传真: 0596-2596283
联系人: 陈雅青
招标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19号3楼层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zzdc2016zz@163.com
电话: 0596-2632075 ,传真: 0596-2632075
联系人: 方毓秀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0596-2931236 、0596-20226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