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师附小龙文分校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师附小龙文分校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9】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碧洲路以西、霞洲路以南。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2305.87万元,总用地面积22127.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597.7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20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综合教学楼、图书艺术综合楼、地下人防工程等,以及围墙大门、门卫、环形田径运动场、篮排球场、景观绿化、道路及广场硬化、室外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委托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费用9532.78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并结合市场询价,本标段监理费费率为1.32%,固定费率风险包干。实际监理服务收费以[工程结算经龙文区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的建安结算审核总价×监理收费费率1.32%]计算得出。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监理服务收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工期延长,分期施工,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率中,不再计取。投标时,投标人的监理报价暂按:9532.78万×1.32%=125.83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约540日历天(以施工工期为准)(工期延长,监理服务收费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服务收费中)。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且同时具备人防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人民防空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且需同时具备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有效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或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协会颁发有效的《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岗位培训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②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9〕4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③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应按《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闽人防办〔2015〕64号)的要求提供入闽备案证明;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须提供系统截图)。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承若函(格式自拟)。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及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U盘或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到开标现场签到;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拍照验证,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总监理工程师与授权委托人可同一人。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7日 08:00:00至2019年08月31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9月17日 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5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银行保函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担保保函形式;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9月1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蓝田开发区招商大楼四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09063,传真:/
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四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电话:0596-2961882,传真:0596-2159767
联系人: 小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0596-2931236、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