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紫金(漳州)招字[2016]0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步文派出所业务用房(含漳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监理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漳发改审[2014]74号、漳发改审[2016]60号、漳发改审[2016]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招标人为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步文派出所业务用房(含漳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施工监理(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龙溪南路东侧、规划道路北侧;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步文派出所业务用房(含漳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监理。
2.5. 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后止;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设计单位:福建省泉州市水电工程勘察院;
2.8. 监理服务费: 监理费率按2%计取,合同实施期间,监理费率不予调整。监理服务费按建安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计取,包干使用。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已包含保修阶段费用,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不再另行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 乙 级资质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 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若非漳州市本地企业,已按漳建工[2014]75号办理驻漳信息登记。
3.4. 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6.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
3.7.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8.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7日采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0月13日12:00之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漳州市农商银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
帐 号:90802100100100013112620003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 16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6年10月14日08: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同时将存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投标人应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参加开标并进行现场解密。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拟派本项目总监(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必须到场登记验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南路,邮编:363005
电话:0596-2103569 ,电话:0596-2103569
联系人: 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602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件:fjshzj@126.com
电话:0596-2955085 ,传真:0596-2955085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