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拆迁安置房(普贤点)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信息时间: 2015/8/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拆迁安置房(普贤点)建设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YXZZ(2015)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拆迁安置房(普贤点)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发改【2015】2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海市海澄镇豆巷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3539总建筑面积48025.86㎡,其中2幢18层高层住宅36149㎡,附属连体商业及公共配套用房4361.51㎡,地下室7515.35㎡。总户数361户。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电梯安装、电信、广电网络、智能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6311.15万元,其中建安费14632.42万元
2.3.监理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拆迁安置房(普贤点)建设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全部项目(含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电梯安装、电信、广电网络、智能化工程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环保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
    2.5.工程质量要求:同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漳州市“水仙杯” 优质工程或以上的质量标准(不含基坑支护及室外工程)。工程质量设有奖罚制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设计单位:福建省千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7.监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本项目的监理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实际的监理服务费金额=经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结算总价×中标费率 1.34%。本合同价款中已包括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包含加班费、赶工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配合费、管理费、设备费、办公场所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和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风险费用。若该工程的建设工期延长或分项实施,委托人均不给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级监理资质②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有效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级以上(含资质
   3.3.投标人近 5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等级为级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工程)
    3.6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8.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
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9.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807日至2015811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830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转账形式转入招标人以下账户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行
        称: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号:3500 1667 1070 5250 4386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5831上午8:3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4开标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9.其他说明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0%计取,本工程的工程交易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均由中标人支付。若投标人递送了投标书,视为同意了本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应考虑此项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 小连 
     联系电话:0596-6563077
     地  址:龙海市石码镇工农路建行大厦4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    人:小潘、小林
     联系电话:0596-2038838     传真:0596-2034568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300号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