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溪北路(步港路至北环城路)道路工程
(K0+000~K0+812.29)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溪北路(步港路至北环城路)道路工程(K0+000~K0+812.29)施工监理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5]35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溪北路(步港路至北环城路)道路工程(K0+000~K0+812.29)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溪北路(步港路至北环城路)道路工程(K0+000~K0+812.29)为城市次干路,规划部门规划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龙溪北路(步港路至北环城路)道路工程南起步港路,北至北环城路,红线宽度30m,两侧城市道路边绿化带各15m;建筑红线总宽度60m,路线总长1740.572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40100.95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7074.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箱涵工程、交通设施、给水和排水、道路照明、电力、弱电、管线综合、道路绿化景观工程等。
本次招标工程建设规模:龙溪北路(步港路至北环城路)道路工程(K0+000~K0+812.29),桩号为k0+000~k0+812.19,南起步港路、北至漳华东路,道路长为812.19米,红线宽度30m,两侧城市道路边绿化带各15m;建筑红线总宽度6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40Km/h。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设施、给水和排水、道路照明、电力、弱电、管线综合、道路绿化景观工程等。该标段工程建安投资约2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龙溪北路(步港路至北环城路)道路工程(K0+000~K0+812.29)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保修期满且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的监理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为依据下浮30%,暂按2500万元计费,监理费取费费率定为:1.76%;
投标人应按上述费率填报监理费取费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结算时的计费基数按有权机构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计取。即监理费=建安工程结算价乘以1.76%。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同时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若非漳州市本地企业,已按漳建工[2014]75号办理驻漳信息登记。
3.5.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7.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7日采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6日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行:泉州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户 名: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0000005628207012;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3.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捌仟捌佰元整元(小写:8800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8:30时,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11月 27日8:30 时
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总监可作为被授权人参加会议),须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
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介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景檀路26号4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28075;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嘉明大厦3O1;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888755; 传真:0596-2898878;
联系人: 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