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10+060~K12+360)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XZZ[2017]-招01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5】1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起点为九龙大道,终点至纵十路。
2.2建设规模和内容: 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10+060~K12+360)为圆山大道Ⅳ标段,道路等级为主干路,全长2.3km。九龙大道至纵十路,主车道双向八车道、辅道双向两车道标准设计,道路红线宽70m。
2.3监理发包范围:
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10+060~K12+360)施工监理,本项目的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综合管廊及附属工程等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标段监理费为人民币520万元计取。固定总价风险包干(风险系数已考虑在合同总价内,除甩项相应调减合同价款外,其他情况均不调整监理费用;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合同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福建省外的投标人还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须提供“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的截图或其他材料作为登记证明)。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
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如需图纸,请自行向招标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前3家(含3家)的投标人进入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名单,若各名次出现并列排名且多于3家的仅取前3家;若第3家所在名次也出现并列排名的将其一并计入。招标人从中标候选人名单中依次抽取一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北京时间17: 0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金峰支行
账户名称: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1610 8010 0100 15460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7 月 25 日北京时间 08 时 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到现场签到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件规定,开标时,投标人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如因总监证书用于驻漳登记留存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漳州建筑协会出具的《外地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人员证件留存单》原件替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开标时间:2017年 7月25 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
9.2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衍后吉吉高办公楼
联系人:小莫 电话:0596-6289989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
电话:0596-2031618、2031628转01、03 传真:0596-2031618、2031628转05;
联系人:小朱、小黄
监管部门: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