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头港绿道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头港绿道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漳龙发改审[2018]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集 ,招标人为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起碧湖生态园沿浦头港、四季花海(人民广场),北至觉皇寺接入九十九湾。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611万元。南起碧湖生态园沿浦头港、四季花海(人民广场),北至觉皇寺接入九十九湾,长度8.4公里,宽度3米,浦头港段双侧绿道,人民广场以北单侧(已建段除外,并与已建段做好衔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园林建筑、绿化种植及养护、水电工程和路灯工程等。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及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扬尘防治、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为2980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55%,实际监理服务收费以竣工结算财政审核价×监理收费费率,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461839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归档完成止;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约365日历天(以施工工期为准)(注: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均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2)投标人须提供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及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U盘或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到开标现场签到。(4)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18年12月18日23时59分59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2月25日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贰佰元整(¥92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龙祥北路1号五楼,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 电话:0596-2128189,传真: /
联系人: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7幢8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cnd3919068@126.com
电话:0596-2583770,传真: /
联系人: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招商楼
联系电话:0596-2931236、0596-2128106、0596-21059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03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