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08/7/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消防工程施工招标,经华招办〔2005〕11号文批准。现公告如下:
1.招标人: 华安县国家税务局
2.招标人地址:华安县国家税务局
3.建设地点:华安县国家税务局
4.工程规模:30万元,上级拔款和自筹。
5.计划开标日期:2008年8月1日。
6.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施工企业。
7.投标须知: ①、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方式报名。②、潜在投标人应购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光盘)、施工图纸等每份400元后方可参与投标,材料售后不退。③、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8.购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含节假日)和地点:2008年7月22日至7月24日止,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 – 5 :00时。地点:福建平诚公司(漳州金冠花园9幢109室)。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漳州金冠花园9幢109室
报名联系人:  王晓艺、徐淦
电     话:  0596—2218881    2912306    
传     真:  0596—2913128                
邮     编:  363000    
 
200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