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1、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靖县建设局委托代理南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商(招标编号:XYZB-ZZ-0703),项目已经闽计投资[2003]31号文批准并根据《福建省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补充通知》及2007年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决定从全国范围内对该项目建设进行招商。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首期1.0万吨/日,近期2.0万吨/日,远期2015年控制规模为6万吨/日。
2.2首期建设投资:污水处理1.0万吨/日,厂区地点为城关排涝站下游1500米处的元湖村,首期总投资约为1300万元。投资方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厂区设计费用30万元以及管网配套系统建设资金2000万元(利息从正式运营之日起,按同期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结算),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建设,管网配套系统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自项目正式运营之日起5年内分期还清。
2.3首期工程内容:粗格栅间进水泵房、细格栅间、沉砂池、卡氏2000 氧化沟、二沉地、配水井、污泥泵房、污泥浓缩脱水车间等主要构筑物及辅助构(建)筑物等。按《福建省南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要求进行规范建设。
2.4工艺要求:采用卡氏2000氧化沟工艺方案,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5建设期限:200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3、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实行保底计费。单位污水处理费控制在0.8元/吨以内,日平均保底处理污水量为1.0万吨,超过1.0万吨按实际吨数计算。
(县财政将污水处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支出,并为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4、工程建设用地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期:厂区建设工程用地60亩由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无偿转让;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期为自项目正式投入运营起30年。
5、凡具有适合本项目融资能力的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07年12月5日~1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33号二楼)报名时请提交单位介绍信及出示被介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清单、图纸等)每份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天(2007年12月28日 17 时30分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应在投标截止前汇至以下账户。(注:应在银行交款单据“用途”栏写明本项目名称)
开户名称:南靖县建设局
开户银行:南靖建行
帐 号:35001667707050001785
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07年12月 31日北京时间9:30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漳州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如有修改以书面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地点: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漳州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
1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3、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方支付。
招标人:南靖县建设局
地址: 南靖县山城镇教育路4号 , 邮编: 363600
电话: 0596-7830619 7826828 传真:0596-7830075
联系人: 陈金海 陈国山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水仙大街22号温泉佳苑1幢A901室,邮编:363000
电话: 0596-2617666, 传真: 0596-2050629
联系人: 小 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