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综合大楼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08/5/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华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综合大楼空调工程项目经华安县华招办[2006]4号文批准。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华安县公安局委托对华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综合大楼空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招 标 人:华安县公安局
2.项目名称:华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综合大楼空调工程
3.投资概算:约人民币伍拾万元
4.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制造厂商的唯一授权。
三、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08年 5月23日—5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3:00—5:00
2.发售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
            漳州市漳福路28号(漳州建筑设计院内)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每套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标函袋等相关资料)共计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其它
1.本次报名采用不记名方式,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漳发改招标[2008]1号)。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3.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将被视为同意承担本项费用;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4.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方支付。
、本招标工程定于2008年6月13日15:30时在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华安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蔡     电话:0596-2936870      传真:0596-293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