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龙海市国税局办税中心施工项目(招标编号为0624-05110385),已由漳州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规模:
2.2. 龙海市国税局办税中心,钢筋砼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9484㎡。地上15层,地下1层;现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主楼已施工至地上2层底板,裙楼桩基已完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石码镇一环路北侧
2.4.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主楼已施工至地上2层底板,裙楼桩基已完工;
2.5. 工期要求:356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 资金来源:上级拔款、自筹。
3.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已参加过本工程以往招标活动并被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施工企业,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1. 投标人必须是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
3.2. 本工程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选择承包人。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
(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相关专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的);
(3)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2005年10月 13日至10月 1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 、15:00-17:30(北京时间),出售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西路3号),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及含工程量清单)售价每份人民币 1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工本费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发售采用不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不体现投标人的名称,招标人也不能对投标人名称进行登记。
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11月8 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身份证和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龙海市国税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6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48640 传真:0591-87525335
联系人:黄杭 吴明禧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东街支行
帐 号:100012691890010001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