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和县实验中学土方工程(二期)项目,经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招[2009]35号文核准采用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平和县实验中学土方工程(二期)
2.2建设规模:回填土方量约11万立方米、批准投资为121万元。
2.3招标范围:土方的挖、运、填及场地平整;
2.4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实验中学校区内
2.5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
3.2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3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法
5、报名方法: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30 时至 5:30 时向招标代理单位购取招标资料。
6、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7、报名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招 标 人:平和县实验中学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96-523330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漳州市威镇阁商业城下沙街46号A2层206号
联 系 人:小林、小徐 联系电话:0596-266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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