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将军大道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信息时间: 2006/5/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 标 公 告
   
    由于在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投标保证金的设计单位不足三家,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原来已报名的设计单位仍然有效(但须凭原来购买招标资料的证明换取新的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诚实设招漳字[2006]002号
所属行业: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人名称:云霄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项目概况:城市Ⅱ级主干道,道路全长8005米。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工程、涵洞、挡土墙、护坡、排水沟等市政管线工程(含给水、雨、污、弱电管线)、道路绿化、道路照明、交通管理设施、过路管线预埋、征地拆迁等工程。红线宽:江滨路至金霞路路段长1429米,红线宽24米;金霞路至324国道段长6576米,红线宽40米。用地面积297056平方米,砼路面双向四车道。
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工程勘察(中标的设计单位须提供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本项目各阶段的地质勘察成果)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3、 资金来源:业主筹措
4、 建设地点:云霄县云陵镇渡头村至莆美镇前涂村竹仔前。
5、 勘察设计工期:50日历天[初步设计30天(含初步设计审查时间),施工图设计20天,含勘察时间]。
6、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及建设部115号令。
7、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信誉良好,2003年4月1日以来没有因质量事故等被投诉、处罚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因投标或经营行为违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仍有不良的记录或违规的处罚期限内,不准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隐瞒真相、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现象,则中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要求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
(6)投标书中安排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征得业主及建设主管部门同意。
(7) 中标单位应将投标书中确定的后续服务人员在工程开工前五天派驻现场。
8、 本工程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本人持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向招标代理单位报名。
注: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9、报名时报送的资料:
(1) 企业正式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的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且装订成册。
10、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取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11、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2、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3、招标资料的发售(资料售后不退):
招标资料费(含招标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发展和改革局的核准批复)每套人民币300元整。
报名时间:2006年5月17日~23日(双休日除外)
北京时间9:00~11:00时,15:00~17:00时。
报名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厦门诚实公司代表处)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33号二楼
联 系 人:蔡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云霄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林榕庆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