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华侨中学教师公寓、食堂工程已经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发展计划局核准公开招标(常侨区计[2008]23号),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常山经济开发区华侨中学教师公寓、食堂,常山华侨中心小学教学楼,常山福利中心住宅楼工程
2、建设地点: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内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440㎡
4、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约700万元人民币
5、工 期: 180日历天(其中食堂工期60日历天,中心小学教学楼10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
7、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①不低于二级的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不低于二级的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②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三、购取招标资料的办法、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均可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本次招标的有关资料。
2、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四、购取招标资料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08年 5 月 30日~2008年 6月 5 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闽都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光盘、施工图纸等每套总售价为 1200元,售后不退。
五、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六、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七、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都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电话:0596-288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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