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供电有限公司开发区供电所业务综合楼工程


【信息时间: 2007/4/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东山县供电有限公司开发区供电所业务综合楼工程经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东区发[2006]14号文核准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施工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 标 人:    福建省东山县供电有限公司
2.    招标人地址: 东山县中兴街
3.    招标项目:    东山县供电有限公司开发区供电所业务综合楼工程
4.    建设地点:   开发区内东西二路南侧
5.    投资估算:   254万元        6.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7.    建筑面积:   2617.4 m2       8.质式结构: 框架五层   
10.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11. 计划开工日期: 2007年5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08年元月
12.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等级。
13. 投标须知:本工程投标采用不记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报名并购取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具体说明如下:
(1) 了解有关招投标事项(招标文件)后购取招标文件等其它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法(中标价低于招标最高限价85%的部分应双倍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金,详见招标文件)。
14. 有意参投者须向招标代理单位购取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800元(其中:施工图纸600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光盘等相关资料200元),售后不退。
购取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4月4日至4月10日止 (不含休息日)
上午9:30-11:30时,下午3:00–5:00时。
购取招标文件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平诚代表处。
(胜利东路天下广场对面今生大厦二楼)
15.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将被视为同意承担本项费用;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漳州金冠花园9幢109室
联 系 人:    王晓艺  徐 淦       联系电话:0596-2218881、2912306
传    真:    0596—2913128       邮    编:363000
 
2007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