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垃圾处理场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09/9/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垃圾处理场综合楼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会以泰发改[2009]110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泰县津城环卫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泰县陈巷镇梨仔林;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00万元,总建筑面积1478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主要建设一幢三层框架结构的办公、职工宿舍综合楼;
2.4.         工期要求:15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漳州昌园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6.2.代建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法人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3.5.    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6.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30日至2009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或漳州市胜利西路龙华大厦9H(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09年10月30日17:00前(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www.zzc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津城环卫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文昌路,邮编:363900;
电话:0596-8323198     传真:0596-6329166;
联系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龙华大厦9H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61006      传真:0596-2061007;
联系人: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