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联光村污染源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09/3/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平和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人)的平和县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联光村污染源整治工程,投资估算约140万元,经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2008]265号文附表核准实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规模:包括铺设DN800钢筋混凝土排污管约175米和φ800钢管约92米及石砌流水渠坝约100米;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平和县小溪镇联光村;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位于平和县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780米处;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4月,总工期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 投标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资格。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须知:
4.1.本工程投标报名采用不记名方式,有意参投本工程者,请从漳州招标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阅读详情并向招标代理公司办理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
4.2.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3.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法(中标价低于招标最高限价85%的部分应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金,详见招标文件)
4.4.开标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6.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壹万元计取,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4.7报名时间:2009年3月26日至4月1日止(不含休息日)
上午9:00-11:30时   下午3:00-5:30时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金冠花园9幢109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13128、2218881 传真:0596-2913128
联系人:王晓艺、徐  淦     
             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