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塘路(金康路至319国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08/4/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本工程依据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投资[2006]84号)核准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本次招投标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为道路部分工程量范围含桩号K+044.239—K+0494.54(现状板边),其中:机动车道仅计算西侧部分;人行道垫层及人行道板均不计算;渠化岛计算西侧一个;路缘石含西侧机动车道两边、东侧机动车道靠中央分隔带一侧及西侧渠化岛周边等。路基土方、排洪渠、市政管网等均按图计算完整。规划道路红线60米,全长505.750米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1. 招 标 人: 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2. 招标人地址: 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 招标项目: 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塘路(金康路至319国道)道路工程
4. 建设地点:金峰工业区前山村辖区内,东北端接319国道,西南端连金康路
5. 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为1165.61万元
6.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7. 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8、本次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采用不记名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9、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10、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建设单位所有,中标无效。
11、合同价格方式: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
1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标准,达到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13、报名条件:具备有效的三级(含)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
14、报名方法: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可报名,请于2008年4月14日至2008年4月18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代理单位购取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含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光盘)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15、发售文件地点:在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和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售标。
16、若需邮寄,请与代理单位联系,邮费自付。
17、递送投标书时间:2008年5月9日上午8:30至9:00时止;开标时间:2008年5月9日上午9:00时。递送投标书和开标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号码: 0596-2961882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