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消防工程(重招)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08/8/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华安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消防工程施工招标,经华招办〔2005〕11号文批准。现公告如下:
1.招标人: 华安县国家税务局
2.招标人地址:华安县国家税务局
3.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16号
4.建设规模:综合楼5039平方米, 投资估算约18万元
5.资金来源:上级拔款。
6.计划开标日期:2008年8月15日。
7.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施工企业。
7.投标须知: ①、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方式报名。②、潜在投标人应购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光盘)、施工图纸等每份300元后方可参与投标,材料售后不退。③、招标代理费3000元包干由中标人支付。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9.购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含节假日)和地点:2008年8月5日至8月7日止,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 – 5 :00时。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平诚代表处或平诚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漳州金冠花园9幢109室
报名联系人:  王晓艺、徐淦
电     话:  0596—2218881    2912306    
传     真:  0596—2913128                
邮     编:  363000    
 
 
200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