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港尾镇梅市文化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08/5/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龙海市港尾镇梅市文化中心工程已经龙海市发展计划局核准公开招标(龙计字[2008]73号),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海市港尾镇梅市文化中心工程
2、建设地点:龙海市港尾镇梅市村
3、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216㎡,总建筑面积2078㎡,为五层框架结构。
4、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277万元人民币
5、工    期: 20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
7、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建造师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并具备不低于二级的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不低于二级的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建造师临时的执业证书(注:建造师已注册但注册证未发放的应由省建设厅出具或提供网站公示或通知的证明材料,持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如已获省建设厅批准但未领取临时执业证的也应由省建设厅出具证明或提供网站公示或通知的证明材料,省建设厅出具的证明应提供原件核对)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
三、购取招标资料的办法、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均可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本次招标的有关资料。
2、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漳建工[2007]49号文)。
四、购取招标资料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08年 5月12日~2008年5月16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闽都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3、本工程开标时间:2008年6月3日上午9:30时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光盘、施工图纸等每套总售价为600元,售后不退。
五、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六、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七、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龙海市港尾镇梅市村民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都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电话:0596-288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