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宝坑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09/7/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本工程经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平招办 [2009]92号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招标形式。
一、  招标人:平和县城建规划实施新区指挥部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和县宝坑路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平和县宝坑路 
3、招标范围:平和县宝坑路道路工程(路基、路面、涵洞、雨水管道、人行道工程等),桩号K0+511.785~K0+780.007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6、工期:40日历天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投资概算:17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⑵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⑶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附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⑸A:投标人近三年内(即2006年1月1日起)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相同或相当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B、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即2006年1月1日起)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相同或相当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
注:“本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相同或相当的类似工程经验业绩是指投资规模在1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提供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时,业绩证明资料上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
⑹投标人如非福建省本省建筑业企业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持有《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⑺投标人如为福建省本省内企业非漳州市本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⑻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四、报名、资审、评标办法:
1、本工程报名采用不记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2、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09年7月21日——7月27日(双休日除外)   9:30——11:30  15:00——17:00
2、地点:⑴、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⑵、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3、投标人可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资料。
六、中标人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七、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方支付。
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苏小姐                     电话0596-2926609、1395965230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