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由南靖县建设局投建,依据“闽计投资[2003]31号文”和“靖计基[2004]71号文”,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 南靖县建设局
2、工程名称:南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3、建设地点:南靖县山城镇
4、招标范围:山城镇荆南路、规划路、南大路、教育路、江滨路、和谐路配套污水管网施工,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5、建设规模:长度共计约10500米各类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
6、工期要求:工期为15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 合格 标准。
7、资金来源:业主多方筹措及争取上级补助。
8、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经年检合格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4、项目经理(建造师)为市政专业的本单位人员,并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
5、投标人近年来必须具有类似规模的污水管网工程施工经验。
三、报名、资审和评标办法:
1、本工程报名采用不记名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及购买招标的有关资料。
2、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四、报名方式:
1、时间:2008年4月23日—4月29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2、地点1: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 地点2:漳州市芗城区平等路83号F1幢104#
3、招标文件在报名时发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光盘、施工图纸、标函袋每套售价为 15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五、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方支付。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洪先生 0596-2021362 0596-2026951(传真)
2008年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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