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本工程经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诏发改[2007]48号),项目总建筑面积9250M2,总投资1700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招标形式。
一、 招标人:诏安县公安局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诏安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迁建工程
2、建设地点:诏安县桥东镇林巷村月眉山下
3、招标范围:建安工程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工程工期:295日历天
6、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总投资:17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经年检合格的具备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资质;
4、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岗位执业资格证且无在建任务。
四、报名、资审、评标办法:
1、本工程报名采用不记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并购买本次招标的有关资料。
2、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07年6月21日——6月27日(节假日除外)
9:30——11:00 15:30——17:00
2、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漳州市胜利东路33号二楼——天下广场对面)
3、招标文件在报名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含光盘)、投标文件袋、施工图纸每套总售价为950元,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联系人:朱小姐、苏小姐 电话:2926609、1395965230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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