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告
1 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XYZB-ZZ-0701的南靖(兰陵文化城)环境景观工程(道路及桥梁),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社会[2005]68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靖(兰陵文化城)环境景观工程(道路及桥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人行道工程,不包括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投资概算约300万元。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无 ;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与长兴路交汇处;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完成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
2.4 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 6 月13日至2007年 6 月 19 日,每天上午9时30 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33号二楼)。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及图纸)每份人民币35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二 级项目经理资质或二级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4.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4.5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年 7 月 9 日上午9时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126号 , 邮编: 363000
电话: 0596-7830778 传真: 0596-7830778
联系人: 肖海聪 蔡小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地址: 漳州市水仙大街22号温泉佳苑1幢A901室,邮编:363000
电话: 0596-2617666, 传真: 0596-2050629
联系人: 苏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靖县支行营业厅
开户名称: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13-680101040010368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原今生大厦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