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市区内河整治工程(道路边河道清淤及铺砌)(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发改审[2009]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市区内河,包括葫芦潭、泗洲河、脚桶港、浦头港支港、环城河、塔后港、浦头港支港、连科港、鑫荣开发区及发展开发段等河道 ;
1.2. 工程建设规模:11815.2米的河道清淤,其中明渠7460.4米、暗涵4354.8米;及1327米河道沟底铺砌;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边河道清淤及沟底铺砌;
1.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个日历天;
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1.6.1. 咨询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6.2.设计单位: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设计院;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非本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2.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16日至2009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水仙大道华府豪景1幢608室)办理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漳政综[2008]12号文)。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09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拾伍万元整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3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大厦二楼,邮编:363000;
电话:13799832331传真: / ;联系人: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道华府豪景1幢608室,邮编: 363000 ;
电话:0596-2687196传真:0596-2685987;联系人:小袁、小杨。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张敬栋
(或其授权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