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污水处理厂设备工程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投资[2009]19号批准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人名称: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建设大厦 联系人:小邹 联系电话:18959659731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华安县污水处理厂设备工程
2. 工程地点:华安县华丰镇福里村
3. 建设规模:用地28.8亩,一期建设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远期规模2万吨/日
4. 本次招标估算价:480万元
5. 招标内容:本污水处理厂成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含自动化控制)
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的合格的联合试运营标准
7. 合同价格方式:固定总价加风险费用包干(风险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价中)
8. 资金来源:自筹
9. 工期:180日历天
10、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11、开标时间:2009年10月30日上午9:00时在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或经营污水处理成套设备能力,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个污水处理厂成套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服务的经验,至少提供一个业绩的相关证明资料。
3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负责组织本污水处理厂设备工程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含工艺、设备的联动试运转工作,费用计入总报价中)。
4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纪违法行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按时年审,合法有效,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清算、破产状态,中标后若经招标人查实有上述情况存在,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且中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四、投标须知:
1. 本次领取招标资料采用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办理招标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 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建设单位所有,中标无效。
3.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4. 代理报酬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标准和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向中标人收取。
五、办理招标资料:(节假日除外)
发售时间:2009年9月30 日-10月13日 北京时间:8:30-11:30时,15:30-17:30时
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德信公司代表处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46号市审计局西梯二楼
联系人:小卢 联系电话:0596-2951159 传真:0596-296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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