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高安镇自来水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09/9/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高安镇自来水建设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华发改[2007]103号和华发改[2009]12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高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资金、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高安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安县高安镇平东村
2.2、工程建设规模:80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净水厂及输配水管线长15公里等配套设施,日供水能力6000m3/d的自来水厂;工程服务范围为华安县高安镇区及7个行政村和一个国营林场,包括絮凝、沉淀、过滤等净水设施,清水池。
2.4、工期要求:总工期:28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造价审核单位:无;
2.6.2.设计单位: 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有效的三级(含)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三级(含)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投标人非本市建筑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0918日至200909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09年10月 9日的17:3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万元整(¥8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接标时间:2009年 10月 13日14:30 至15: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3 日15:00 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福建招标与采购网,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③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④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网站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3606997762
办公地址:华安县高安镇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61882  传真:0596-2159599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①、开户名称:华安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高安信用社
帐    号: 9081  1140 1001  0991  1042 85
②、开户名称: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漳州分行
帐号:1000  2523  352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