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晶华盐业物流有限公司 的招标编号为FJKXZ-07-083号的 漳州食盐加工配送中心工程 ,已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投资[2007]34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建设规模为:投资约人民币11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漳州食盐加工配送中心工程;
2.2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
2.3工程建设地点为:漳州龙文朝阳工业园区内;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 2 月,工期 2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 自筹。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8年1月7日至 2008年 1月11日,每天上午 9 时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出售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和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350元,施工图纸每套人民币9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的建筑企业资质;
4.2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房建或钢结构二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4.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本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贰拾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福州市商业银行怡丰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100004636340010002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1月30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提交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以中标价为计费依据),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
招标人: 福建省晶华盐业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二路570号 ,邮编: 361001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福新西路琼河巷3号 ,邮 编: 350011
电 话: 0591-87336165 传 真: 0591-87338530-0
联系人: 林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建设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