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分有限公司南靖支公司业务综合楼(重新招标)


【信息时间: 2007/6/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 标 公 告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靖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分有限公司南靖支公司业务综合楼(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为 闽建融(F-2007)招字3-004号 。已由 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 总面积约1920㎡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分有限公司南靖支公司业务综合楼__;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山城镇建设中路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  已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2.4.工期 21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___;
2.6.资金来源:  自筹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7 0611日至2007 06 15日,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1 00分,下午 300分至 5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33号二楼—天下广场对面)。招标文件(含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图纸售后不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 (资质类别及等级)。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级建造师资质。(均须经年检合格);
4.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及评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 07 05 9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9.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文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按规定支付。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分有限公司南靖支公司   
联 系 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96-7822918                       
联系地址:山城镇建设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