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含附属楼客房、餐厅等工程项目改造)招标,经华招办〔2005〕11号文批准。现公告如下:
1.招标人: 华安县国家税务局
2.招标人地址:华安县国家税务局
3.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16号
4.建筑面积:综合楼5039平方米,附属楼1158 投资估算约550万元
5.资金来源:上级拔款。
6.计划开标日期:2008年6月10日。
7.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项资质为装饰装修的建筑业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一级以上(含一级),同时具有副项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须知: ①、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方式报名。②、潜在投标人应购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光盘)、施工图纸等每份800元后方可参与投标,材料售后不退。③、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造价咨询费根据闽价[2002]房457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漳建工〔2007〕49号)。
9.购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含节假日)和地点:2008年5月15日至5月21日止,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 – 5 :00时。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平诚代表处或平诚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漳州金冠花园9幢109室
报名联系人: 王晓艺、徐淦
电 话: 0596—2218881 2912306
传 真: 0596—2913128
邮 编: 363000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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