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南靖县靖城镇郑店洋土地整理工程,已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闽财建[2005]1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耕地开发专项补助资金,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承接本招标工程能力的施工企业。
一、工程的概况:
1、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137.44万元,项目区建设面积414.7hm2,耕地269.7 hm2,其中新增耕地面积42.2 hm2。
2、工程地点:南靖县靖城镇。
3、招标范围:
(1) 土地平整;(2) 农田水利工程;(3) 田间道路工程;(4) 其它工程。
4、计划开工日期:2005年12 月;总工期365日历天。
5、工程质量: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1-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水利、道路等相关验收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05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休息日除外)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资料(含招标文件、图纸等)每份人民币1600元整,所有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上述款项交至下面指定账户。
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
全 称:南靖县靖城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南靖县农业银行靖城分理处
账 号:680601040000335
4、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建设单位所有,中标无效。
招 标 人:南靖县靖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沈惠中
电 话:0596-7661597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鑫荣小区13幢101、102室
联 系 人:蔡小姐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53268
传 真:0596-2926316
招标单位:南靖县靖城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刘升蔚
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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