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装修工程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漳发改审[2008]41号文核准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施工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 标 人: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招标人地址:漳州市芗城区
3. 招标项目: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装修工程
4. 建设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
5. 主体建筑面积:3968m2 6.质式结构:框架六层
7. 工程总投资估算:约495万元(本装修工程的发包价为176,7248.51 元)
8.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9. 工程质量要求: 合 格
10. 计划开工日期: 2009年4月 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1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资格。
12. 投标须知:本工程投标采用不记名方式,具体说明如下:
(1)有意参投本工程者,请从漳州招标采购网阅读详情、并招标代理公司办理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
(2)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根据漳州市建设局漳建工[2008]47号文)。
(4)开标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时间:2009年3月16日至20日止,
上午9:00-11:30,下午3:00- 5:30
报名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或福建平诚公司
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晓艺 徐 淦 联系电话:0596-2913128、2218881
传 真: 0596-2913128 邮 编:363000
200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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