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国家税务局综合楼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05/11/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诏安县国家税务局综合楼电梯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 标 人:   诏安县国家税务局
2.招标人地址: 诏安县南诏镇
3.招标项目:   诏安县国家税务局综合楼电梯工程
4.建设地点:  诏安县南诏镇
5.结构质式:   与综合楼主体配套的13层13站电梯一部(包括地下层)
6.投资规模:  约40万元        7.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8.工程质量要求:  合 格         9.工期要求:  与主体装修工程同步
10.报名资格要求:奥的斯、日立、三菱和通力等四种电梯品牌的生产厂家或其在福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经销公司,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和经福建省技术监督局审批通过C级或C级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
11.投标须知:本工程投标采用不记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报名并购取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具体说明如下:
(1) 了解有关招投标事项后购取招标文件等其它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 投标人必须按目前市场上最新最先进的电梯型号进行报价。
(3)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过程必须到场,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
12.有意参投者须向招标代理单位购取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购取招标文件时间:2005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止 (不含休息日)
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 – 5 :00时。
购取招标文件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胜利东路天下广场对面今生大厦二楼)福建平诚代表处。
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列入报价内;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将被视为同意承担本项费用;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漳州金冠花园9幢109室
联 系 人:    王晓艺  郭智勇      联系电话: 0596—2218881、2913128
传    真:    0596—2913128       邮    编: 363000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14日